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5〕433号),2016年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16年3月20日
(二)我校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按相关要求,学校收齐材料后还需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申请材料须在2016年3月28日送达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三、选派办法及材料准备
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公布的《2016年选拔简章》、《2016年留学项目专栏》、《2016年申报指南》等相关信息。
四、工作流程
(一)拟申请人员自行上网查看相关信息,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按申请材料中的清单及说明准备各项申请材料。
(三)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四)各院所严格按国家留学基金《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的条件和要求,对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五)材料提交:
1.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
2.将单位推荐意见(个人草拟,电子版)发至罗老师QQ邮箱:50196656@qq.com。
3.将《国内导师推荐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进行扫描(如单份文件超出张A4纸的,扫描后拼结成一张A4纸大小电子文档),发送至罗老师QQ邮箱:50196656@qq.com。
(六)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核,报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厅。
五、咨询及受理机构
(一)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罗老师,39358484。
(二)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二楼,咨询电话:(020)37627213、37628200。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9日
附件1:2014年、2015年我校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学生名单
序号 |
学生姓名 |
留学国家 |
留学学校 |
录取时间 |
1 |
郑润生 |
德国 |
慕尼黑工业大学 |
2014 |
2 |
陈龙辉 |
美国 |
宾夕法尼亚大学 |
2014 |
3 |
曾玉群 |
美国 |
梅奥医学中心 |
2015 |
4 |
龚琳 |
加拿大 |
渥太华大学 |
2015 |
5 |
杨冰 |
德国 |
汉诺威医学院 |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