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执业医师考试临床实践证明的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即将结束,根据报名的相关要求,部分以研究生文凭报考的应届毕业研究生需要提供《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部分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该证明需要盖大学公章,如学生需要办理用大学公章,请按下列要求集中办理:
1.各学院、培养基地集中办理证明,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办理。只为我校研究生在我校直属、非直属医院参加临床轮训的办理证明。
2.请需要办理的学院、培养基地统计好需要办理该证明的学生名单,并盖章确认,样式要求请见附件1。
注:学生所在院、所没有附属医院的,还须提供参加临床实践的医院(我校直属、非直属医院)开出的临床轮训的证明, 样式要求请见附件2。
3.学院、培养基地填写《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申请表》(附件3),填写好基本情况及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申请办理用章数要与名单人数一致,如不一致不予办理。
4.请各学院、培养基地收集好打印好的证明、附件1、附件2、附件3材料,于3月29日上午9点、30日上午9点到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室集中办理。
联系人:罗向晗 ,黄琼婵,39358484,大学城办公楼613室。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