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学术发〔2019〕105号
关于开展“岐黄杯”第十一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博士生:为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医药,全面展现中医药院校学术风采以及中医药研究领域博士生的研究水平与创新成果,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中华中医药杂志》社联合主办,长春中医药大学承办的“岐黄杯”第十一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正式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全面展示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搭建大范围、高水平、深层次的交流平台,调动博士生开展学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中医药学术传承。
二、评选对象
中医药相关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撰写的论文。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本专业具有较高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的优秀论文,表彰并奖励获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及指导老师。
三、评选方式
(一)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设立了“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论文评审。评审委员会从评审专家库产生,有关专家是由中医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杂志》社、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及相关单位推荐。
(二)评选标准参照教育部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进行。论文经评审委员会初审、盲审、中期评审、现场答辩4次评选,确定获奖论文的名单。
(三)“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官方指定网站为《中华中医药杂志》网站(http://www.zhzyyzz.com),网上将刊登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信息。
(四)各有关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可组织初评,并统一报送。
(五)参评论文请于2019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1218tcm@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单位+岐黄杯”,个人报送的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岐黄杯”。
四、论文要求
(一)论文范围:与中医药(中医、中药、针灸、中西医结合等)有关的传统文化研究、理论研究、文献研究、临床研究、实验研究及多学科研究中的中医药创新性成果。
(二)所提交的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建设性、前瞻性、原创性。
(三)获奖论文将在《中华中医药杂志》正刊上刊登,参评论文视作《中华中医药杂志》的投稿,谢绝一稿多投。
(四)论文字数以5000-6000字为宜,同时提交200-300字中英文摘要,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华中医药杂志》“投稿须知”。
(五)参评论文请提交论文(word版)、投稿作者信息表(附件1)的电子稿及“岐黄杯”第十一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18tcm@vip.163.com;并另提供纸质版论文和“报名表”(附件2)各4份,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寄至《中华中医药杂志》社。(六)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五、评选数量一等奖15篇,每篇奖励人民币5 000元;二等奖25篇,每篇奖励人民币3 000元;三等奖60篇,每篇奖励人民币1 000元。奖金由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提供。
六、其他事项
(一)“岐黄杯”第十一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学术论坛初步定于2020年4月在长春中医药大学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获奖的优秀论文将在2020年5月《中华中医药杂志》第5期上正式刊出。
(三)获奖论文刊登时,主要内容未经主办方许可不得变更或删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燕 崔一鸣 闫志安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路甲四号《中华中医药杂志》社(邮编:100029)
电话/传真:010-64216650
邮 箱:1218tcm@vip.163.com
网 址:www.zhzyyzz.com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9年7月9日